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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5-24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即将进入研究生毕业季,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派遣工作,结合学院工作实际,采取有效途径,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要以开展毕业生派遣工作为契机,在毕业生中开展思想教育,切实发挥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作用,为毕业研究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有序开展2013届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毕业研究生派遣方案制定及反馈

1.学院上交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从即日起至7月10日毕业生离校前,学院分6次集中上交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时间安排见附表1),学院需按学号先后顺序整理后上交。

2.编制派遣方案。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分六次接收学院就业协议书,并依次编制派遣方案。

3.派遣方案反馈至学院。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分六次向学院反馈派遣方案,学院通过各种渠道通知毕业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

4.学院上交学生确认签名的纸质版派遣方案。对于有疑义或者提出修改申请的提供书面报告。

5.中心确定最终派遣方案。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院反馈情况,确定最终派遣方案,依此打印报到证。

6.学院发放报到证。毕业生离校前,集中办理的报到证,由学院负责向研究生发放,学院务必做好报到证签收登记记录。

(二)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方案制定及反馈

1.档案转递方案编制。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每确定一批最终派遣方案,相应制定一批档案转递方案,先后共制定6批。

2.档案转递方案反馈至学院。每制定一批档案转递方案,向学院反馈一次。学院通过各种渠道通知毕业研究生确认已有信息,并补充不完整信息。

3.学院上交学生确认签名的纸质版表格。对于有疑义或者提出修改申请的需提供书面报告。

4.确定最终档案转递方案。依据学院反馈情况,确定最终档案转递方案,并以此为依据邮寄档案。

二、几点说明

(一)关于编制派遣方案编制的说明

1.严格按照协议书派遣。协议书上若用人单位明确接收毕业生户档关系,将严格按照协议派遣。若毕业生有不同意见,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毕业生自行保管户档”的书面证明材料(可传真),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协议书上用人单位明确不接收毕业生户档关系,同时毕业生未提供人才机构托管协议或接收函者,均按照“回原籍”的方式派遣。毕业生若不同意此种派遣方式,在表格上更改信息的同时,需上交相关托管机构的接收函或者托管协议,其两种材料缺一不可。

3.未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录用接收函者,参照协议派遣方式执行。学生上交接收函的同时,学院需审核其空白协议书,避免一人持有多个签订多个单位的现象。

(二)派遣方案及档案转递方案反馈的说明

1.为便于学院开展工作,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向学院提供有编号的电子版的反馈材料,学院在确保反馈人数与最终签字确认人数一致的情况下,可重新编号并自行打印。

2.编号和毕业生名字均不得重复出现。

3.学院上交有毕业生签名确认的纸质版的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4.有修改意见,学院需汇总后提交书面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特殊情况

1.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或上交接收函,由于近期会有变化而申请暂缓派遣

需本人审核既定派遣方案,并签名确认,在备注栏里注明“申请暂缓派遣”。同时填写并提交纸质版的《2013届毕业研究生暂缓派遣申请表》(见附表2)一份,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回执后起效。回执一式两份,学院和毕业生本人各执一份。

2.毕业生同意派遣,申请暂缓邮寄档案

需本人审核、填写既定档案转递方案,并签名确认,在备注栏注明“申请缓寄档案”。同时填写并提交纸质版的《2013届毕业研究生暂缓邮寄档案申请表》(见附表3)一份,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回执后起效。回执一式两份,学院和毕业生本人各执一份。

3.毕业生本人不在校,委托他人代为签字

若委托他人签名,签名栏需“某某代”,学院需电话联系毕业生本人,再次确认以保证准确。

其他未尽事宜由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4月

1.201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第五批

第六批

学院上交就业协议至中心

5.15

5.31

6.12

6.20

6.30

7.8

中心制作派遣方案

5.15—5.18

5.31—6.4

6.12—6.14

6.20—6.23

6.30—7.2

7.8—7.9

中心反馈派遣方案至学院

5.19

6.5

6.15

6.24

7.3

7.9

学院上交经由毕业生审核确认后的纸质派遣方案

5.22日前

6.8日前

6.18日前

6.27日前

7.6日前

7.10日前

中心制作档案转递方案并反馈至学院

学院上交纸质材料后2个工作日

学院上交经由毕业生审核确认后的纸质档案转递方案

5.25日前

6.10日前

6.20日前

6.29日前

7.8日前

7.11日前

中心打印并发放报到证至学院

预计6.15日(适时调整)

预计7.11日

第一次集中邮寄档案

7.15日

附件:1.2013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doc

2.如果有研究生已经签约,但后续有其它的选择或者等待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最终录用结果。可以先交与此前保底签约单位的协议书/合同/接收函,但是做暂缓派遣、暂缓邮寄档案的处理。

一方面,可以根据学校的统一进度办理毕业手续(此后自行办理非常耗费耗时),另一方面,给后续留有余地(办理暂缓派遣、暂缓邮寄档案的研究生。在学校允许的时间范围内,除非本人自行启动重新派遣、邮寄的手续,学校只会按照已就业、但暂缓的情况办理)。不明事项,可再行咨询研究生辅导员。

附件:2013届毕业研究生暂缓派遣申请表.doc 2013届毕业研究生暂缓邮寄档案申请表.doc

办理程序:1.下载表格填写,不清楚之处暂且不填;

2.持表前往丹桂楼109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任丹老师处盖章;

3.此《申请表》为三联式表格,首联就业指导中心留存,本人留存联自己保存、以备他日重新启动派遣。最后,将《申请表》学院留存部分交至学院A311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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